山西冶金技师学院2025年
面向社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
广大院校和考生:
我院2025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事项介绍如下,欢迎广大院校、企事业单位和考生咨询报名。
一、认定职业(工种)
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公示查询系统公示的工种及焊工(见下表)
二、认定级别
本公告只针对电工5、4、3、2级、焊工5、4、3、2、1级,其他公示工种5、4、3级。
三、认定时间
考试时间根据报名人数进行调整,若考生人数不足20人,本次认定计划延期;若考生人数较多,则根据可承载人数分批安排,具体考试日期以考务计划和准考证为准。
四、报考说明
(一)报考条件
1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五级/初级工
(1)年满16周岁,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。
(2)年满16周岁,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。
2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四级/中级工
(1)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。
(2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/初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。
(3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3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三级/高级工
(1)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。
(2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。
(3)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(4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(5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,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(6)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4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二级/技师
(1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。
(2)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,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(3)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(4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。
(5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、技师班学生。
5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一级/高级技师
(1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/技师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。
(2)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 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,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/技师 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(3)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(二)报名资料及要求
报考人员如实准备个人报名资料,纸质版资料交至山西冶金技师学院培训认定中心,电子版资料(附件1、附件2、电子版照片)发至邮箱13643691209@126.com。
1、标准照电子版(白底一寸彩照,JPG格式,20kb以内,命名格式:身份证号,身份证号码最后一位X须大写)
2、考生导入模板(附件1)(注意表格下方说明)(电子版)
3、报考花名册(附件2)(考生信息的顺序与考生导入模板保持一致;注意表格下方说明)(电子版)
4、职业技能等级个人申报表(附件3)(本人需签字、所在单位需盖章)(纸质版)
5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(纸质版)
6、学历证书复印件(纸质版)
7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(纸质版)
8、已有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(纸质版)
9、工龄证明(附件4)(纸质版)
10、社保证明(纸质版)
11、培训期满并合格证明(培训学校统一报名需开具)(附件5)(纸质版)
(三)收费标准
收费标准参照晋发改价格【2016】467号文件收取认定费。
备注:
1.认定费含理论考试费、实际操作技能考核费、综合评审费、证书工本费、耗材费等。
2.已生成准考证后的考生认定费不予退还(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学校认定工作不能如期开展的除外)。
(四)认定方式
认定考核包括理论知识考试,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。
1.理论知识考试采取闭卷方式,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。
2.技能操作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、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,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。
3.理论知识考试、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,成绩皆达60分(含)以上者为合格。
(五);联系方式
地址:太原市尖草坪区七府园路11号
联系电话:13643691209(李老师)
15735168332(秦老师)